22:02槍決!死囚黃麟凱伏法 死刑犯「不能器捐」 衛福部:違反世界人權
22:02槍決!死囚黃麟凱伏法 死刑犯「不能器捐」 衛福部:違反世界人權

22:02槍決!死囚黃麟凱伏法 死刑犯「不能器捐」 衛福部:違反世界人權

法務部長鄭銘謙十六日傍晚簽署死囚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,晚間九時執行槍決。這是司法院大法官去年九月二十日《憲判字第八號判決》「死刑部分合憲」宣告後,首起死囚執行案件。

由於大法官「死刑部分合憲」宣告,但限縮判處死刑的門檻,讓外界有實質廢死的聲音。如今鄭銘謙簽下死刑執行,也打破實質廢死質疑。

死囚黃麟凱(資料照片)

鄭銘謙傍晚簽署死囚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,高檢署收到執行令,立即將黃麟凱從台北看守所帶出,由執行科檢察官確認人別後,由高檢署法警長於晚間九時執行槍決。

黃麟凱的案件可追溯至二0一三年,當時他與女友王品智因感情問題協議分手。分手後,黃麟凱因盜領女友帳戶內的二十餘萬元引發爭執。王品智發現後向黃麟凱催討,二0一三年十月一日黃麟凱潛入王品智家中,先勒斃王品智的母親,並潛伏在屋內廚房等待王品智返家,然後再強制性交並殺害王品智。

新北地檢署隨即以侵入住宅罪、殺人、強制性交等多項罪名起訴黃麟凱。全案經過多次審理,黃麟凱最終被判處死刑,並於二0一七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。

此案的執行使得黃麟凱成為民進黨政府執行死刑的第三名死刑犯。黃執行死刑後,死刑犯人數減少至三十六人。

此次執行死刑距離上一次槍決已近五年,且是總統賴清德上任以來的首起死刑執行案件。在前總統蔡英文任內,自二0一六年就職以來,僅於二0一八及二0二0年執行李宏基和翁仁賢兩名死囚的死刑;民進黨執政九年期間,死刑執行僅有三起。而前總統馬英九任內,共執行三十三起死刑案。

新北三重12年前的一起情殺案,死刑犯黃麟凱於16日晚間槍決,原定於晚間9時許執行,卻拖延一小時至晚間10時02分才伏法,黃麟凱槍決後,法警按照往例,再次焚香祭拜所內祭祀的地藏王菩薩,並焚燒紙錢,而禮儀車也在晚間10時07分抵達「生死門」。因過去曾有死刑犯器官捐贈的討論,衛福部表示,現行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」已明文規定不會使用,同時強調,世界上人權國家都不會用到死刑犯器捐。

根據《聯合新聞網》報導,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指出,早在2015年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三讀通過後,器捐臨床指引中已明文規定,禁止使用死刑犯的器官。劉越萍強調,「如果使用死刑犯的器官,將會違反世界人權!」

報導中也提到,器捐中心執行長蔡宏斌也談及死囚器捐一事,就算死刑犯生前已簽署器捐同意書,也不會使用其器官,「這是人權國家的作法」。

法務部十六日晚間執行死囚黃麟凱槍決,反對死刑民眾聚集北所外,手持標語表達立場訴求。  (中央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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